來論
近來,不少地方落實放春假。在湖北利川,當地教育局發布通知,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放春假2天。而在杭州,當地很早就探索放春假,近來多個區相繼公布義務教育階段春假計劃,這段假期一般被安排在4月底,多為2到3天,再加上5天的“五一”假期,學生可同樣享受8天連休。
“放春假”的新聞在社交媒體上引發了廣泛關注,很多人對此很有共鳴,認為無論是從現實需要還是回歸傳統,放春假都很有必要。且不說古代就有師生結伴出游、親近自然的諸多記載,往近了說,春假其實是民國初建就確定的一項放假制度,當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將1學年分為3學期,在寒假、暑假之外,另在春季安排一個假期,據說時間為一周。時間雖然不長,但這個時間師生一起外出旅游是一種非常普遍的安排,現在我們還可以看到很多相關記載,不同專業的大學生去到不同的地方,根據專業、興趣組織調查一類的活動,這樣的安排對于學生的學習和成長都是很有意義的事。
在筆者的讀書記憶中,讀中小學的時候并沒有放春假的概念,倒是有春游一說。老師帶著學生去踏青,地點多選擇在學校周邊,尤其是在畢業季,春游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操作。師生一起出游,游山玩水,在合適的地方隆重地拍一張班級合影,也算是畢業前一次難得的聚會。不過,即便是這種春游,印象中也極為罕見,班級會不會安排,往往取決于老師,春游活動從來不是一種固定安排。
如今很多地方落實放春假,高校放春假漸成潮流,而在義務教育階段,不少地方也在跟進,而且得到不少認同。畢竟,目前主流輿論普遍認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承受了太大的學習壓力,需要從略顯壓抑的學習環境中解放出來。所以,在義務教育階段放春假,倒不是簡單地回歸某種傳統,更在于傳達出一個信號,可以將其視為推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減負而做的一種特定安排。按照這種邏輯的話,家校之間容易產生共識,推動起來就不會有太大的困難。
不過,即便大家認同放春假,具體如何操作恐怕都不乏疑慮,畢竟這個假并非單純休息,還要組織外出,這就難免存在安全隱患。如何組織活動,怎么防范風險,這是大家很關心的一個問題。市場上有很多針對中小學的旅游項目,這種項目好的一點是較為規范,安全風險較低;弊端在于內容往往過于單一,與旅游市場那些廉價的一日游活動相差無幾。對于組織方來說,把活動組織工作單純交給機構未必合適。
四五月份天氣舒適,萬物復蘇,景色怡人,正是出游的好時節。如今做不到行萬里路,可哪怕是簡單的爬山,也要認真做一些功課,這樣活動才變得有價值。